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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许昌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许政[2008]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缓解资金供需矛盾的若干意见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

  为加强资金供需协调衔接,着力缓解当前经济运行中的资金瓶颈制约,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更好发展,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积极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要搞好窗口指导,督促引导金融机构正确理解、积极贯彻国家灵活审慎宏观调控政策,抓住国家信贷政策有所松动的机遇,积极主动向上级行上报一批优质项目,尽力争取增加我市信贷规模。驻市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加强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和加快推进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机遇,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快金融产品的服务创新,增加有效信贷投放,确保全年新增贷款53亿元,力争达到55亿元。

  二、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要逐步建立完善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放的激励约束机制,对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各级财政性资金优先开户,重点推荐优质项目。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引导银行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信用记录良好、暂时出现困难的骨干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三、合力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会,努力促进银企对接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县域经济延伸。市发改委、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和企业发展服务局要牵头组织召开银企洽谈会(包括40户重点企业、100户小巨人企业、20户高新技术企业、20户重点服务业、20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选择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组织召开县域银企洽谈会。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许昌银监分局跟踪督促,定期通报,切实提高资金到位率。市发改委、人行许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要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我市重点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进行协调,确保资金链不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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