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忻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的通知
(忻政办函〔200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忻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秦新年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曹剑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玉根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成 员:
张 森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熙军 市发改委副主任
冯文奎 市编办副主任
曹晋荣 市教育局副局长
贾文魁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忻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尤吉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天明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高云华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郭志宏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俊才 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志芬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胡俊伟 市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王天明(兼)。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相应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忻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二OO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忻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部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批准我市为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鉴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建立有效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机制,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研究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决定建立忻州市人民政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