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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农产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农产量调查工作的通知
(朝政办传〔2008〕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今年农业生产形势和粮食生产情况,为各级政府安排人民生产生活提供详实、可靠的决策依据,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开展2008年农产量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迅速恢复产量调查小组。农产量是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农产量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一名领导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尽快恢复农产量调查临时组织机构,抽调统计、农业、粮食和发改等有关部门同志立即开展产量调查工作。
  二、正确把握农业生产形势,搞好产量调查工作。今年我市农作物在生长期间,由于局部地区发生春旱、伏旱和秋吊,使得庄稼长势不够均衡,农业生产情况比较复杂,农产量调查工作难度加大。各县(市)区要正确把握农业生产形势,认真搞准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准确预计粮食产量。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法调查。各级政府领导和产调办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全局观念,端正思想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田间地头,掌握实际情况,所报产量数据要客观真实地反映当地农作物的产量实际。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农产量数字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继续实行两种调查方法,严格执行调查方案。县(市)区、乡(镇、场)、村层层上报的全面农产量调查数据作为确定当地农产量数据的依据,由各级政府产调办负责;抽样实割实测推算数据作为国家和省确定农产量数据的依据,由省统计局朝阳市、北票市、凌源市调查队和国家统计局派驻朝阳县、建平县和喀左县调查队负责。各级调查队具有独立行使抽样调查制度方法、独立上报调查数据的权力。
  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做好评估论证工作。各级产调办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乡、村和田间地块进行农产量实地调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农作物产量的影响,对逐级上报的粮食产量数据进行评估论证,确保农产量调查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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