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公司,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扩大村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完善民主管理。
责 任 人:王纪录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农业局、国土局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一、市财政局牵头的工作有4项
1、财政总收入增长17%,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9%。
2、各级财政对科技投入达到8954万元,增长18.8%;对教育投入达到156414万元,增长8.81%;对农业投入达到55334万元,增长30.64%。
3、继续搞好平顺、壶关、武乡三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各项改革措施。
4、扶持发展财鑫担保公司。
责 任 人:车忠和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二、市科技局牵头的工作有4项
1、研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每10万人专利申请数达到10项,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
2、组织实施10项省级以上技术创新重点项目,支持潞安集团、防爆集团等企业的创新型试点,力争再培育发展1至2个省级以上重点企业技术中心。
3、继续实施“科技信息村村通”工程。
4、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新增一批专利技术。
责 任 人:魏绯丽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三、市煤炭局牵头的工作有5项
1、采区煤炭资源回采率达60%以上。
2、狠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执行煤矿业主(董事长)下井、驻矿安检员现场监管、重大安全隐患事前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措施。
3、以煤矿安全生产述职评议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瓦斯、水患、火灾、雷管炸药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4、大力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继续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
5、严厉打击超工作面生产、超定员下井等违法非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责 任 人:张进敏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等和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四、市安监局牵头的工作有1项
要围绕建设本质安全型城市,抓紧编制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年活动,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责 任 人:闫潞平
协同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五、市文化局牵头的工作有3项
1、深入实施“文化低保”工程。
2、培育发展文化龙头企业,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创作编排一批具有上党地方特色的精品力作。
3、强化对网吧等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
责 任 人:陈秀英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文明办、广播电视局、教育局、长治日报社、新华书店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六、市广播电视局牵头的工作有2项
1、抓好农村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完成市区7万户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建设。
2、确保新闻中心主体工程年内完工。(15项城建重点工程之一)
责 任 人:欧蜀渝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文明办、文化局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七、市文明办牵头的工作有1项
全面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指标任务,争取我市早日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责 任 人:郝黎华
完成时限:2008年底
协同部门:市教育局、文化局等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十八、市政府办公厅牵头的工作有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