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晰责任主体。自备水源井的封停工作,以所在区政府为主,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组织实施。属驻军系统的,由市警备区和双拥办负责;属政法部门的,由市政法委和公安局负责;属城中村的,由所在地区政府负责;属特困企业的,由所属部门负责;属造纸企业的,由所在区政府负责,特别是对环保局审查决定不予保留的自备井,要全部填埋;对决定暂予保留的,且具备使用中水或自来水条件的,一律不得抽取地下水,不具备使用中水或自来水条件的,可暂时使用自备水源井,但必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其余单位自备井的封停工作,由市水务局负责。
(四)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市规划局和建委等部门要优先对禁采区和超采区范围内的自来水管网建设作出规划,财政部门要大力支持,切实为封闭自备水源井创造条件。2009年上半年前,要将西郊鱼化寨、东郊纺织城、南郊三爻工业园区和北郊徐家湾、未央湖、草滩大学城、谭家工业园等单位集中、用水量较大区域的自来水管网敷设到位。2009年年底前,要建成三环路以内城市道路沿线所有的自来水管道。曲江新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浐灞生态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管理区域内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为按期封停自备井创造条件。
(五)加快污水处理中水管网建设。市建委和市市政管委会要尽快落实污水处理厂和二环路沿线中水管网建设规划。由市基投总公司负责,在2010年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和二环路沿线的中水管网建设任务。今后,园林绿化用水只使用中水,确实无条件使用中水的,只允许使用浅层地下水。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渭河流域(西安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发〔2007〕55号)要求,增加中水回用量,促进市区内自备水源井封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对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已经成立了市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的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封停自备水源井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市水务局、市黑河供水工程管理局、市自来水总公司要继续抽调专人,充实力量,重点协助城六区抓好自备水源井的封停工作。
(二)搞好宣传引导。市级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要紧紧围绕“封停自备井,涵养地下水,保障供水安全,改善地质环境”这一主题,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做好报道工作。通过宣传,使全社会理解、配合、支持这项工作,为顺利封停市区自备水源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大经费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封井工作业务经费。所需经费可从省上返还的水资源费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