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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排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的人员、措施、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及演练情况;
  (九)学校内及周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围挡、物料堆积等环节和部位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情况。
  三、排查分工
  (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市建筑执法总队成立5个排查小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全市市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
  (二)各区县建委要根据本地实际,立即成立排查组,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进行排查。
  四、督查分组及范围
  市建委成立5个督查组,重点对主城10区和武隆县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一)第一督查组
  组长:市建委程志毅主任
  成员:陈登烈、夏太凤及建管处1名同志
  督查范围:南岸区、巴南区
  (二)第二督查组
  组长:市建委彭建康副主任
  成员:周刚、邹云华及质监总站1名同志
  督查范围:渝中区、武隆县
  (三)第三督查组
  组长:市建委丛钢副主任
  成员:董平江、刘生及建管总站1名同志
  督查范围:江北区、渝北区
  (四)第四督查组
  组长:市建委吴波总工程师
  成员:向渝春及安全总站1名同志
  督查范围: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
  (五)第五督查组
  组长:市建委任和万巡视员
  成员:张万福及执法总队1名同志
  督查范围:九龙坡区、北部新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建筑施工安全排查督查工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结合四季度施工高峰期,赶工、抢工现象较为突出,以及冬季气温低,风、雨、雾天气增多等特点,认真制定排查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措施到位,狠抓落实。本次排查督查工作要认真细致,确保工作不走过场。凡是在检查过程中,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必须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所有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主体单位签字确认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对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工程项目,立即从严从重进行查处,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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