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关于天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
(天政办发〔2008〕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金融单位: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关于《天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天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积极发挥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银行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建立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缩小城乡差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银行金融机构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和有利条件,抓住和利用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始终把金融支持“三农”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结合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大农村信贷投入,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正确处理好灵活审慎货币政策与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关系
正确认识和理解灵活审慎货币政策的深刻内涵和意图。金融机构要通过贷款结构调整来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在主动保持信贷适度、均衡增长的同时,通过加快信贷退出和择优进入,坚持把信贷资金投放到既符合宏观调控方向,又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行业和领域。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在信贷政策策略上要坚持做到“注重小额、预防风险,注重产业、循序渐进,注重管理、加强服务,注重金融生态、加强信用创建,注重实效、突出特色”。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经营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