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1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统计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农村统计工作的意见
(天水市统计局 2008年11月14日)
近年来,我市农村统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甘肃省统计管立柜定》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和中央、省、市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了全面翔实的统计信息和决策依据。但随着农村工作形势的发展,出现了一些如统计工作基础不牢、数出多门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统计工作,准确全面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及农民增收情况,为党委、政府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数据,更好地为决策服务,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统计工作领导
农村统计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切实重视农村统计工作,将其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市、县、乡各级领导班子中不仅要有一名领导分管统计工作,主要领导还要亲自过问农村统计工作,主动听取统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向统计部门提要求、出题目、压担子,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使其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服务。同时,要关心解决农村统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办公条件,把大型普查经费和统计业务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同时,要支持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开展工作,协调工作关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农村统计网络,夯实源头数据基础
统一规范、科学严密的统计网络是获得真实准确统计数据的前提和基础。当前,要重点加强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基层统计网点建设。一是要切实高度重视,各乡(镇)要配备1名以上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统计和相关经济知识的专职统计员,行政村由村民委员会会计兼统计员。二是要加强乡村住户网点建设,乡村住户网点是为获取住户统计资料,按国家统一方案抽取的样本网点,具有一定科学性和代表性,调查队要严格按照住户调查方案,落实选中记帐户、选配有一定文化基础的人员作为辅助调查员,落实记帐方法和程序,准确推算农民人均纯收入等数据,真实反映农村居民的经济生活状况。三是要加强涉农企事业单位网点建设,农村涉农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要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