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监理单位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相关组成材料进场时,应查验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性能认定证明文件以及相关组成材料的品种、型号、合格证、生产日期和型式检验报告等,确保入场施工的相关组成材料符合设计文件和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要点要求。
(五)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应用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实施。
(六) 生产企业应不断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确保所供应的产品符合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要求。并结合本地区资源优势,积极开发节能、利废、环保且符合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要求的新型墙材和砌筑、抹灰砂浆等配套材料,为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提供丰富、优质的产品支撑。
(七) 各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发展现状,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和能效测评标识过程中,积极创造有利于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条件,鼓励优先选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同时,应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和鼓励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相关产品与产业发展。
三、加强研究,完善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
组织研究完善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设计软件中有关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组成材料的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为设计选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创造条件。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之间应加强合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科技攻关,研究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多样化的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我委将在科研立项和科研经费计划安排上,重点支持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研究,以及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
四、强化服务,提高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应用水平
进一步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性能认定和工程示范,通过展览和会议等方式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宣传推广,为推广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提供有力的技术服务。同时,针对全市广大开发、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从业人员,组织开展以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要点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的技术能力和水平。
附件:重庆市墙体自保温系统技术要点(试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