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村级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运城市委办公厅 2008年11月4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8〕33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晋办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村级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进程,稳定农村政治形势及构建和谐农村为目的,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章》、《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农民当家作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通过本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选好配强“两委”班子,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能力、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组织保障。这次换届选举按照先村委会后党组织的原则实施,要求在2009年1月10日前全面完成。
三、方法步骤
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8年11月1日-11月15日)。这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各县(市、区)、乡(镇、办)要成立换届选举领导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县(市、区)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办)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要实行市级领导包县联村,县(市、区)领导包乡(镇、办)联村,乡(镇、办)领导和县(市、区)职能部门干部包村的办法,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选举工作。村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村委会换届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