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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职能部门节能工作职责及要求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职能部门节能工作职责及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省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会议精神,落实《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运政发[2007]6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运政发[2007]23号)的要求,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明确节能工作责任目标,现将《市政府职能部门节能工作职责及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十一月五日

  市政府职能部门节能工作职责及要求

项目

职责

要     求

责任单位

一、控制增量调整优化结构

(一)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1、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强化对新开工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山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07]122号)规定,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项目核准程序,建立相应的项目审查问责制,确保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耗水平符合现期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准入标准,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资源优势,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延长产业链,提升高载能产业层次和产品附加值,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品高端化。

发改委

经 委

2、做好企业注册登记和服务指导工作,大力支持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外地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先进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业和研发机构。凡未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手续或前置许可手续不齐的能耗企业,一律不予登记。

工商局

(二)

加快淘

汰落后

生产能力

1、根据产业政策及产业结构,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进行分类,并在资金、能源供应及相关政策等方面进行区别扶持,大力发展鼓励类,关停并转淘汰类。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铁合金、电石、焦炭、煤炭、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

经 委

2、严格执行等量替代和区域限批,对应予淘汰落后产能而未实施淘汰的县(市、区),其申报新建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

发改委

经 委

3、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破坏资源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工作。

工商局

4、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依法停止供电,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力的企业依法停止供电。

市电力公司

(三)

加强现有生产能力的调整和改造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我市产业布局调整总体安排,以钢铁、化工、金属镁、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对现有生产能力进行调整和改造。找准行业节能的关键点,用高新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生产工艺,提高现有生产能力的能源利用水平。

经 委

(四)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1、抓好生物质能源利用、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工作,争取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产业化生产。

发改委

2、积极推进农村以户用沼气池建设为主的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工作。推行“多位一体”的农村多能互补能源建设模式,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沼气饭煲、沼气热水器、沼气照明等农村能源利用模式。

农业局

项目

职责

要     求

责任单位

(五)调整市外贸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出口产品向低能耗、精加工、高附加值发展。加大企业出口转型的扶持力度,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自主知识品牌和节能环保型产品出口。

商务局

(六)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1、实施科技平台科技发展计划。建设运城高新技术产业研发生产基地,积极整合国内外先进的科技资源。

科技局

2、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创新科技计划。一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进行扶持;二是评选先进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三是继续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全面合作;四是引导节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七)建立节能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

推动流通企业做好照明、空调、电梯及其他耗能设备的节能工作。开展抑制过度包装专项行动,倡导零售企业销售“适度包装商品”,引导生产实行“绿色包装”,在我市树立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节约型零售企业。

商务局

(八)大力发展节约型服务业

引导住宿、餐饮、洗染和沐浴等传统服务业树立节约意识,创新经营模式,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产品;推进餐饮企业标准化建设;鼓励超市、商场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引导节能型产品的消费。

商务局

(九)加快发展绿色旅游业

在全市各大饭店、酒店推行绿色饭店建设工作;鼓励发展经济型酒店;在星级酒店评定、旅游景区年检复核等工作中,对使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设备的旅游企业予以政策倾斜。

旅游局

项目

职责

要     求

责任单位

二、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一)做好节能降耗项目推进工作

冀东海天水泥有限公司新建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山西威顿水泥有限公司日产4500吨新型干法水泥余热发电项目、海鑫钢铁集团公司炼钢二、三厂转炉煤气回收、4×630m3高炉TRT发电建设项目;南风化工集团45万吨/年无水硫酸钠生产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山西太兴集团公司焦化厂、电厂部分水泵、风机加变频项目;山西永东化工公司2×3MW炭黑尾气发电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节能专项和奖励资金的支持。

发改委

经 委

(二)完善节能技术成果转化体系加快节能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

以《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为指导,重点推广高效节电控制技术、液化天然气(LNG)、甲醇燃料汽车示范工程、中央空调运行管理系统、城市LED照明综合自动化系统、电机节能控制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产业化示范项目。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计划,着重实施“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加大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

发改委

经 委

(三)加快实施城市公共照明系统节能改造

1、实施运城市城市公共照明节能示范工程,通过更新使用新型节能照明光源和电器、改造优化供电线路、安装节能监控设备等措施降低公共照明系统电力消耗。对各大广场、公园照明灯、景观灯系统实施改造,实现自动分组、分时控制。

建设局

2、实施市级各行政机关节能改造。对政府大院人车行道灯、高杆路灯进行节能改造。

机关事务局各行政单位

(四)市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关于做好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设立节能专项资金。各行业各部门整合各类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示范项目、节能监察与监测、节能宣传培训和表彰奖励等。财政部门要会同节能主管部门加强对各项节能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局

(一)组织重大节能科技技术攻关   

实施对重大节能科技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自主研发投入,推进电子信息、新型能源和相关新型材料等产业化项目建设。

科技局

项目

职责

要     求

责任单位

三、加快节能科学技术开发和推广

(二)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降耗示范产业化项目

在冶金行业推广海鑫集团、银光镁业节能降耗新技术示范项目,使余热余气利用先进技术在同行业全面推广,以提高能源、资源的回收利用率。

经 委

(三)加强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

把节能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作为推进工业节能降耗的重要手段,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积极围绕燃煤工业炉窑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节能工程,开发一批节能降耗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工业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和新材料。

经 委

(四)加强节能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节能技术推广应用

在全市农业生产领域推广引进低能耗节能农机具和农产品加工设备,改造、淘汰落后的高能耗农机具。

农机服务中心

(五)充分拓宽对外交流渠道推动节能环保产业

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国际、国内科技合作。根据运城市生态经济市建设总体规划,从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等方面挑选出好项目,寻求国际国内合作与支持;充分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及资金支持,促进形成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充分利用我市和友邻省市合作的可持续城市计划项目平台,广泛开展同国内金融机构及各种国际组织的合作,学习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

发改委

四、加强节能基础管理

(一)建立健全政府节能目标考核制度

1、对全市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由市政府组织,节能领导组牵头、市经委、统计局、质量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各责任单位节能目标进行分解。各县、市(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管理,由市政府督查办、市 节 能 办等单位组成评价考核工作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节能目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按年度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对本系统承担的节能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纵向分解落实并考核。

市政府督查室由经委、统计局、质监局配合

2、将节能降耗考核内容纳入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对山西铝业有限公司等40户节能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同时,指导和督促其他国有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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