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大力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7、支持和保证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五、加强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命提名制度,推行各级党委讨论重要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廉政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基本评价指标,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认真执行
公务员法、
法官法、
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
(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运用电子网络监督手段,促进司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和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办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以及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依法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深化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制度;广泛推行申诉案件的申诉审查公开听证制度;严格执行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维护司法廉洁公正。
(三)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一站式”网络行政审批管理与监控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网下受理、违规审批等滥用审批权的行为;努力将行政审批网络向基层延伸,建立完善市、县、乡、村“四级”便民审批服务体系;积极探索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加快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快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四)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