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评估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8〕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企业事故隐患,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和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了《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和应急救援预案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和应急救援预案评估方案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运城市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和应急救援预案评估方案
为了加强对全市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消除化工企业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到实处。统一领导,依法评估。在现有应急预案基础上,严格审查,严格把关,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发生事故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二、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化工企业818家。其中煤化工类企业86家,石油化工类606家,医药、农药类26家,气体类43家,其它类57家。从业人员约2万人。这些化工企业的产品或使用的原料都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等特点,一旦管理和操作失误极易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事故。
三、组织与实施
运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对此次化工企业安全现状和应急救援预案评估工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成立安全评估领导组,组长由张建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省平和市安监局赵令刚局长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市安监局负责此次安全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配合。评估人员由安监部门人员、专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企业所属地政府负责人组成。专家来源以燕山石化、省安监局和我市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四、评估时间和评估费用
(一)评估时间:从10月30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二)评估费用:对企业安全现状的评估费用由企业负担,根据企业规模和风险程度定;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估费用由政府负担。
五、评估范围、内容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