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继续开展综合十强县评价工作。为便于各地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继续开展综合十强县评价(采用原综合十强县考核指标体系),评价结果每年对外发布一次,但不再作为年度表彰奖励的依据。
其他事项仍按《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经济考核评价,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04〕18号)文件执行。
附件:1.县域分类
2.县域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县 域 分 类
一类县: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濉溪县、颍上县、凤台县、来安县、天长市、霍山县、无为县、和县、怀宁县、枞阳县、桐城市、当涂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铜陵县、广德县、宁国市,共21个县。
二类县: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界首市、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全椒县、明光市、定远县、凤阳县、寿县、霍邱县、舒城县、庐江县、含山县、郎溪县、青阳县、宿松县、望江县、东至县,共28个县。
三类县:金寨县、潜山县、太湖县、岳西县、泾县、旌德县、绩溪县、石台县、休宁县、黟县、歙县、祁门县,共12个县。
附件2
县域分类考核指标体系
一、一类县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指标权重
| 分类权重
|
经济发展
| 1
| 地区生产总值
| 7
| 55
|
2
|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 4
|
3
| 人均财政收入
| 5
|
4
|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
| 4
|
5
| 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5
|
6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 6
|
7
| 固定资产投资
| 5
|
8
| 人均固定资产投资
| 4
|
9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5
|
10
| 实际利用内外资
| 5
|
11
| 进出口总额
| 5
|
社会发展
| 12
| 农民人均纯收入
| 6
| 45
|
13
| 职工平均工资
| 5
|
14
| 城镇低保人均补差额
| 4
|
15
| 人均科教文卫事业费支出
| 6
|
16
|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5
|
17
| 每万人拥有专利授权数
| 5
|
18
| 每万人拥有社会福利院床位数
| 4
|
19
| 工业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
| 5
|
20
|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电量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