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运城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运城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8〕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驻运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近年来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新发展、新突破和新跨越,使国内外人士更充分地认识运城、了解运城、走进运城,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上级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现就做好《运城年鉴》编纂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运城年鉴》编纂工作。《运城年鉴》是由运城市人民政府主持编纂的大型资料性文献,是我市唯一一部综合性年鉴。它逐年记载我市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情况,是反映我市各个领域、各项事业发展的权威性、史册性工具书,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界人士必备的资料性书籍。因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运城年鉴》编纂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建立网络,及时提供《运城年鉴》相关资料。鉴于《运城年鉴》的地位、价值和作用,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各县(市、区)的资料由各县(市、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上报;市直各部门及驻运各厂矿、学校由其办公室资料采编员撰写提供。所载数据一律以统计部门核定公布的为准。各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确定一名爱岗敬业、精明强干,熟悉本单位、本行业情况,文字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年鉴采编员。
  三、认真细致,严格按照《运城年鉴》编纂的基本规则编写稿件。今年编纂的是2006-2007两年合订本。记事断限分别为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文分年度分别记述2006年和2007年各部门、各行业的事业发展状况。各单位提供的资料务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地方志办公室。今后各年度的年鉴资料稿件均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报。这要成为一项例行的政务工作,逐年进行,不再下发通知,各有关单位务必按时完成。
  《运城年鉴》采用分类编排、条目体记事的编纂方法,分栏目、类目、条目三个层次。对当年本市涌现的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单位、优秀企业,统战系统有影响的人和事件等,拟开辟专门栏目予以记述。同时增设部分彩页版面,对本市的明星企业、名优产品、旅游景区、景点、各行各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设窗口宣传。此项工作由《运城年鉴》编辑部负责完成。
  凡所拟定的条目,应是本单位、本部门该年度所发生和出现的大事、要事、新事,其记述方法与上年度相同。各单位除报送纸质稿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外,并以电子邮件发至信箱ycnjbjb2660328@163.com。联系电话:2660328 联系人:石少青 张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