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督查工作的催办督办、考核奖惩、人员培训等规章制度。厅机关各处室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行政审批等重要事项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07]200号)、《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网上办文督查工作制度》(鲁国土资发[2007]198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会议厅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鲁国土资办法[2008]13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重要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度,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必须提交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作用,督促检查应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和网络通讯技术,做到网上督办、网上公开,提高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的质量和效率。对涉密件的督查督办,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要求,严防失泄密。
政务督查工作应遵循的程序:第一,确定督查事项。按照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领导的批示,由督查责任处室确定督查事项,并按要求提出拟办理意见,填写督查事项办理单(见附件1),报分管副厅长签署意见;第二,由督查责任处室明确承办单位或承办人。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填写督查事项办理单,落实到承办人;第三,跟踪督办。督查责任处室要对督查事项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对即将到期的督查事项及时提示承办单位,视情况提出督查建议并报相关领导;对逾期未办结的督查事项要及时发出督查事项催办单(见附件2)进行催办;第四,汇总反馈。承办单位办理督查事项要及时向督查责任处室反馈,督查责任处室要及时汇总各承办单位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填写督查事项办理单,定期向厅领导汇报。
厅办公室要会同人事处、监察室对督查事项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办理情况,定期予以通报,并联合对督查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加强对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切实把政务督查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行动;作为改进本单位、本部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要强化政务督查工作责任意识,把政务督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是要健全机构。厅办公室作为综合事项的政务督查责任部门,负责厅机关和各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督查事项的督办落实;各处室作为专业事项的政务督查责任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本处室督查事项的督办落实。各政务督查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拓宽联系渠道,构建便捷、有效的督查反馈网络,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