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意见
(鲁国土资发[2008]194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政务督查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令畅通,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是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国土资源部和厅党组重要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执行力的有效措施;是厅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加强协调指导,进一步完善工作部署,提高行政决策力的重要渠道;也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发挥职能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的有效手段。在加强宏观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社会管理,保障公共服务的新形势下,突出加强政务督查工作,对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从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行政执行力,树立部门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政务督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督查工作,扎扎实实把政务督查工作抓好。
二、进一步明确政务督查工作任务,加强分工协作
开展政务督查工作要始终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进行,要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务求时效的原则。
厅办公室负责厅综合性工作的督办,主要负责督办的事项有: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局,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领导批示我厅办理的事项和厅领导批办以及临时布置的重要事项;厅党组会、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议定和厅领导考察、调研、会晤明确需要落实的事项;上级部门、外厅局来我厅征求意见需要督办的事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及其它需要落实的综合性重要事项。
厅机关各处室负责本处室业务和专项工作以及厅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处长是第一责任人。厅属事业单位办公室根据单位负责人的授权,负责本单位的政务督查工作。
厅办公室要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相互联动,提高政务督查效率,共同推动政务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推动政务督查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