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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武平县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复查跟踪的反馈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武平县人民政府2007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复查跟踪的反馈意见
(龙政综〔2008〕346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30号)和《福建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开展复查跟踪和教育“双高普九”工作进行核查指导的通知》(龙政办电[2008]31号)精神,市政府组织教育复查跟踪组于2008年10月6日至10日对你县教育工作进行复查跟踪。现将督导评估复查跟踪情况反馈如下:

  一、主要指标到达度

  (一) 经费投入与管理

  1、三个增长:达到要求,达标。

  2、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无历史拖欠,达标。

  3、教育附加费:未征足,征收率66%,大部分资金使用不合理,不达标。

  4、教育专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都较好,达标。

  5、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理,达标。

  6、校舍危改县配套资金:达到要求,达标。

  7、“两免一补”资金:经费落实到位,达标。

  8、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资金拨付不足,不达标。

  (二)办学条件

  1、布局与规模:学校布局基本合理,部分学校容量偏紧(中小学有13所超标);三级居民文化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形成,但部分乡镇不够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城乡薄弱学校改造工作有规划,学校间差距正在逐步缩小。该项不达标。

  2、校舍建设:危房未完全消除;部分学校配套设施不够完善,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有6所达不到要求,不达标;大部分幼儿园园舍建设不够标准规范,不达标。

  3、教学设施设备:大多数中小学(含特教学校、职专)教学实验装备、各类仪器、体音美等器材、图书馆(室)设施、各类专用室未达配备标准;大部分幼儿园教学设施设备、教玩具未达省定配备标准;部分12个班规模以上的学校和大部分独立幼儿园未设置卫生保健室,校医未按标准配齐,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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