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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近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08〕742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会议精神,确保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切实履行本系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经研究,决定近阶段(2008年11月17日-12月12日)开展食品安全重点监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以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为工作目标,抓住重点食品和重点环节,提高可能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行业和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本市食品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集体食堂

  1、企事业单位食堂

  (1)重点检查对象

  世博园区及其他重大建设工程工地食堂和大型经济园区企事业食堂。

  (2)主要工作内容

  ①检查督促食堂把好原料采购关,保证来源渠道正规,特别是要保证猪肉及其内脏、熟食、豆制品、食用油等4类重点食品原料来源正规,不得向无证摊贩采购,并做好索证和台帐记录。

  ②检查督促食堂对刀豆、扁豆、青皮红肉鱼等存在风险的食品,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加工,确保食用安全。

  ③检查督促食堂做到“以销定量”,严格控制食用时间和供应数量,尽可能做到当餐膳食当餐制作,当餐用完。

  ④检查督促食堂建立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有咳嗽、发热、腹泻或者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等症状的,立即暂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

  2、学校食堂

  (1)重点检查对象

  学农学军基地食堂、幼托机构食堂。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各分局要根据市教委、市卫生局、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检查通知精神,密切配合教育、卫生部门开展辖区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行动。

  ②对学军学农基地食堂要深入了解食堂学生供餐计划,根据供餐计划定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区县教育局、卫生局加强对带队老师和学生的教育,注重饮食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并防止因过度劳累引起免疫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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