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明确扶持重点,整合现有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资金投入。市县两级政府都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予以扶持,特别是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要向服务业倾斜。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方式,有效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服务业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对列入市县两级政府确定的新办重点扶持的服务业项目自生产经营之日起三年内上缴所得税、营业税留成部分,通过财政列支一年全部返还,二年返还二分之一,三年返还三分之一。
(二十)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对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西省著名商标的总部在晋中的服务业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总部所在县(区、市)人民政府也要给予重奖。
(二十一)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加强服务业标准体系的研究和制定,广泛开展以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为目标的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在旅游、商贸物流、餐饮、酒店住宿、房地产、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行业加快标准化进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中介机构和信用市场,完善个人和企业诚信服务系统。坚决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要依法追究查处。
(二十二)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起以市场原则为基础的用人机制,建立完善人才激励、竞争、保障机制,为现代服务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与智力支持。引进服务业高中端人才,实行与引进科技人才相同的激励政策,对高中级人才领办、创办服务业企业的,有创新能力,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每年从人才开发资金中,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人员,政府给予重奖;对外地到本市投资服务业的人员,优先解决户籍、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
加快现代服务业所需各类人才的培养,特别要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信息服务、金融、保险、各类中介服务及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等方面的人才。晋中学院、晋中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市服务业发展,调整专业设置,培养适应全市服务业发展所需专门人才。同时,加强与国内外高校合作,培养和造就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熟悉现代管理的服务业人才。
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推行“一条龙”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服务行为。成立晋中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负责指导、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部署涉及全局的重大任务,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督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县(区、市)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和职能要求,研究制定并落实相关服务业领域的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进展情况,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