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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河流滩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河流滩涂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77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晋中市滩涂绿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五日

  晋中市河流滩涂绿化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根据《晋中市“双十一”造林绿化工程总体规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晋中市河流分属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其中榆社、左权全部和昔阳、和顺大部分河流属海河流域,寿阳、榆次、太谷、祁县、平遥、介休、灵石全部和昔阳、和顺部分河流属黄河流域,常年或者季节性河流总长度1367.1公里,流域面积157.1万亩,宜绿化滩涂面积7.94万亩,已绿化滩涂面积5.02万亩,可绿化滩涂面积2.92万亩。
  二、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双十一”造林绿化工程总体目标,以生态经济学理论为指导,充分发挥滩涂土壤墒情好、林木易成活、生长快、效益高的优势,大力推进黄河、海河流域滩涂绿化,坚持生态效益与产业发展同步,造林绿化与景观建设并重的原则,力争在2年内使全市境内的河流滩涂基本绿化,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三、绿化重点
  1.绿化范围:汾河、浊漳河、漳河、云竹河、武源河、清漳东源、清漳西源、松溪河、白马河、龙泉河、乌马河、潇河、涂河、象峪河、津水河、昌源河、惠济河、龙凤河、樊王河、交口河、仁义河、静升河、段纯河等两侧适宜造林绿化的滩涂。
  2.绿化任务:总计2.92万亩,其中:榆社0.37万亩,左权0.23万亩,和顺0.3万亩,昔阳0.24万亩,寿阳0.07万亩,榆次0.27万亩,太谷0.17万亩,祁县0.25万亩,平遥0.25万亩,介休0.4万亩,灵石0.37万亩(具体任务目标见附表)。
  3.绿化时间:2008年秋季和2009年春季基本完成。
  4.绿化标准
  (1)绿化布局:实行带状或块状布局,以营造速生丰产林为主。
  (2)栽植密度:均匀栽植,乔木每亩55--74株,个别条件优越的地段可栽110株。
  (3)树种选择:新疆杨、北京杨、毛白杨、青杨、欧美速生杨系列、垂柳、旱柳、漳河柳、刺槐、香花槐、国槐、香椿、白榆、沙棘、黄刺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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