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关于成立浙江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的通知
(浙医械协办〔2008〕2号)
省级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切实做好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根据《
浙江省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08〕235号),决定成立浙江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办公室。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徐少文(浙医二院)
成 员: 许武林(省人民医院)
严 静(浙江医院)
余传定(省肿瘤医院)
王乃信(省立同德医院)
陈亚岗(浙医一院)
应可净(邵逸夫医院)
林 俊(省妇保院)
黄 昕(省儿童医院)
谢志坚(省口腔医院)
裘华森(省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