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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首席技师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3、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消除质量通病,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
  4、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成为企业技能骨干,曾在国家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六名,或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市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第七条 杭州市首席技师的评选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由杭州市首席技师评选委员会向社会公布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推荐。杭州市首席技师候选人由各区县(市)及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负责推荐。杭州市首席技师候选人的推荐采取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可由所在单位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直接推荐候选人,也可由个人向单位申请要求推荐,由单位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决定本单位推荐人选。确定推荐名单时应向单位职工征求意见,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应通过相关的协会组织进行推荐。各单位按照杭州市首席技师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并上报相关材料,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市系统(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汇总后,统一报送市劳动保障局。
  3、专家评议。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杭州市首席技师候选人进行初审和排序,并对每名候选人提出专家意见。
  4、评审确定。由杭州市首席技师评选委员会通过投票方式最终确定正式人选。获得赞同票超过实到投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入选。如赞同票数超过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少于应评人数,评选名额可以少于20名。
  5、公示公布。拟定杭州市首席技师候选人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布杭州市首席技师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人员,由市劳动保障局根据事实进行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答复提出异议的组织和个人。
  第八条 被评选为杭州市首席技师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由市委、市政府颁发“杭州市首席技师”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所需经费在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2、在申报科研项目、新技术推广、开发应用、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可优先给予经费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3、优先参加市里组织的国际技术交流推广、国情省情考察学习以及优秀技能人才健康体检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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