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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办字〔2008〕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大以来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部署,加快科技兴农步伐,积极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按照省政府《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意见》(办字〔2007〕50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科技农业特派员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目标任务
  (一)实施目标。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配套为保障,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通过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下基层服务,激活科技资源,进一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步伐,提高科技在农村和乡镇企业的普及率和贡献率;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市场化;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和推广应用先进农业实用技术的能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坚持利益驱动、项目带动、政府引导、试点先行、自主自愿的原则。通过双向选择,选派更多的优秀农业科技人员到新农村建设第一线,寻找科技、人才、企业的最佳结合点,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科教兴邢战略,协助当地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制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2.以发展生态农业和农业产业化为目标,引进、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带动驻点及周边乡村农业结构调整,增强农村经济发展后劲。
  3.努力推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示范乡镇、示范基地、科技创新型龙头企业和农业专家大院(农业科技传播站)的培育和建设,发挥示范典型的辐射效应,并通过跨村跨乡服务,扩大先进适用技术的覆盖面,逐步形成一业一园、一村一品。
  4.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充分发挥农村的乡土人才的作用,带出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民技术员和农民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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