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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应对强降雨减轻晚稻损失做好种子防涝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应对强降雨减轻晚稻损失做好种子防涝工作的通知
(农发电〔2008〕29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
  10月下旬以来,我省雨水偏多,气温偏高,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地晚稻发生大面积穗上发芽。据中国气象局6日发布的天气公报,未来三天浙江将出现大雨。为有效应对强降雨,及时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减少晚稻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正值晚稻成熟收获和晚粳种子收购的关键时节。各地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把做好应对当前强降雨灾情作为确保今年晚稻颗粒归仓、明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及时开展农业抗灾减灾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制订相关技术措施,利用新闻媒体和农民信箱,广泛宣传,发动农民,千方百计减轻灾情损失。

  二要抢晴收获。要及时组织群众开沟排水,防止田间积水。利用晴好天气的间隙,迅速组织晚稻收割,抢睛收割抢晴翻晒。各级农机部门要及时组织充足的收割机械和柴油物资准备,努力保证机械收割速度和质量。有条件的粮食收购部门要做好稻谷烘干等服务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三要做好种子入库工作。指导帮助种子企业及时收购基地种子,剔除已穗上发芽的植株。对种子田因发生霉烂和发穗发芽严重的种子不能收购入库;对已收获的种子要及时翻晒,必要时进行烘干,降低种子水分含量。种子储藏期间要妥善保管,进行定期检测,对检测不达标的种子要重新翻晒。要加强种子供求信息预测,做好余缺调剂指导,确保明年晚稻生产用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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