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
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地要采取乡镇干部包村的办法,加强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派出帮包工作组,全过程指导帮助小麦面积核定工作;并适时派出督导组,采用明查暗访等形式,认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核定各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保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的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对面积核实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农民自报应纳入核实及公示范围未纳入而公示期内农民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以上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政府、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应对本区域核定面积的统计上报负责。应准确统计上报面积,保证统计上报数据来源真实、数字准确,对故意瞒报或虚报的,一经查实,要在全省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追回虚报面积部分补贴资金。
(三)严肃农民自报和村委会核定工作纪律,严禁虚报
切实抓好抓实农民自报小麦折实面积工作环节,严格执行农民自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农民自报面积真实、准确、有效。
切实抓好抓实抓细2009年度小麦面积村级核定工作,严格执行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备、数字真实准确。
(四)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
各级政府必须设立2009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明确群众信访问题调查处理责任人,严格规定信访问题调查处理时限。村级必须在3天内完成调查处理,乡(镇)级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县(市、区)级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市级必须在9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要及时在公众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等)上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各层次各环节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及时地予以调查处理。各市要将设立的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及责任人名单,于2008年11月30日前报省农业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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