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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六个部门关于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

  构建“大科技、大协作、大开放”的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完善创新技术转移和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配套体系。

  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业“五新”推广工作的若干意见》,按照农业“五新”成果转化的工作方案,依托“6·18”平台,发挥科技特派员机制,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粮食作物、优势农产品和优势主产区为重点,以提升创新能力、完善推广网络、改进推广机制和优化推广队伍为基础,以整合资源为切入点,围绕我省4大农业主导产业和9大重点特色农产品,有针对性地举办专用性强、特色明显的农业“五新”成果对接活动。重点扶持一批技术起点高、带动面大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广示范大宗水果、水产、茶业、畜禽加工关键技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扶持有关单位研发、示范推广一批对农民增收有明显促进作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八)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利用“6·18”平台和品牌效应,各县(市、区)要围绕项目带动和“6·18”工作重点,发挥科技特派员的带动作用,主动作为,建立完善项目成果转化机制,借智成势、借势登高、借力兴业,为县域企业和个人投资者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搭建起一个信息交流、项目成果转化的公共平台,集聚生产要素,促进产学研跨地区、跨国界的广泛合作,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结合当地产业、资源特色,征集技术需求和先进实用项目成果,建立县级对接项目跟踪管理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常年对接活动,组织人员跟踪服务“6·18”对接项目,协议意向项目促升级、合同项目促开工、开工项目促投产,促进项目成果转化落地。

  充分利用“数字福建”的资源,开发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信息化共享平台和服务体系,通过便捷的信息传播载体为企业、农村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促进科技信息进村入户到企,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九)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实施相关培训计划,逐步形成多方式、多层次的培训格局。要特别加强农民劳动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促进转移就业和稳定增收。要坚持农科教相结合,统筹协调农村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各类培训项目统筹规划与整合衔接,大力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做好核心农户培训工程试点工作和农民创业培训工程试点工作,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使其成为乡村发展的带头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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