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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朔政办发〔2008〕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韩国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将于2008年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市举行,省政府办公厅以晋政办发〔2008〕67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地市组团参加。

  根据省政府要求,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会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栋梁同志任团长,市中小企业局局长周士斌任常务副团长,各县区分管中小企业工作的副县区长任副团长,要求各县区中小企业局局长、有关企业负责人作为成员参加会议,重点展示农副产品及轻工类产品,并开展商务和招商引资活动。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本次参展由市中小企业局主办,朔城区人民政府和应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其他县区参与,希望接到通知后按参会工作方案尽快组织落实有关事宜。

  附件: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朔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朔州市代表团工作方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韩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主办的第五届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韩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将于2008年9月22日至25日在广州市举行,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加,重点展示农副产品及轻工类产品,并开展大型商务活动和招商引资工作。

  一、第五届“中博会”基本情况
  (一)办会宗旨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和中韩两国政府关于促进两国中小企业合作共识,为国内外中小企业构建一个“展示、交易、交流、合作”的平台,推动我国中小企业与韩国以及其他国家(地区)中小企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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