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住房公积金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通过自查自纠要具体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以严格执行管委会会议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发挥管委会在全市公积金管理中的决策作用。要从人员组成、强化督办、经费保障、增强决策权威性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管委会建设,以使管委会能切实履行好决策机构的职责。
  (二)以切实解决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不到位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一是按照朔政办发〔2008〕60号文件的要求,将“一县四企”的住房公积金从2008年9月20日前,全部纳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统一管理;二是按照“直属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理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政群团等各种对外关系,强化管理中心的法人地位;三是按照新体制、新职能制定并组织实施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三定”方案;四是合理并妥善地处理好历次机构调整中因操作不规范所形成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五是理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体制,严格实行管理费用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以制定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监督办法为重点,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机制。按照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的要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财政、审计、监察、金融和社会监督的有关办法,将住房公积金监督贯穿于归集、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强化监督能力,提升监督水平。
  (四)以清收违规出借资金和逾期项目贷款为重点,确保住房资金的安全完整。在2008年9月15日前,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将违规出借的售房款和逾期项目贷款的本息全部收回。
  (五)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内控风险机制建设为重点,从源头和机制上解决好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防范问题。一是从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特点出发,统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将2006年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置业担保机制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债权与担保权相分离的思路,将担保权整体剥离转移,实现新老贷款担保方式和管理方式的统一;二是对归还不及时的贷款进行风险排查,并同时重点加强对贷款抵押物(人)的监管;三是改进贷款还款方式,对有条件实行由单位统一代扣还款的,全部由个人自还贷款改为由单位统一代扣还款。
  (六)以解决不建不缴为重点,切实纠正损害国家和职工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重点解决县区政府不能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基数、比例、时间和人员范围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二是严格清理和纠正辖区内有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不建不缴,自建自管单位超标缴纳、少计或不计职工利息、骗提以及挤占挪用资金等损害职工权益、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七)以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方便职工、特别是县区职工办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等业务管理办法,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操作规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落实内部授权管理制度,从每一个环节和细微之处防范好风险的发生,特别是要加强对骗提和骗贷行为的防范。加强人员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