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的试行办法》的通知
(政字〔2008〕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关于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的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关于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的试行办法

  为了坚持和完善监事会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和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向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派出监事会的试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派出监事会、监事的企业范围
  派出监事会、监事的企业范围为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派出企业名单由市政府国资委提出建议,报市政府批准。
  二、监事会、监事的选派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由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派出。
  国有控股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出,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推荐监事人选并委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成员比例由股东方按照出资情况确定,人选由各出资方推荐后,公司股东会确认。
  国有参股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监事会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出,监事会主席根据资产出资情况,由市政府国资委与各股东方协商确定推荐。监事会成员比例由股东方按照出资情况确定,人选由各出资方推荐后,公司股东会确认。
  三、监事会(监事)的工作性质和职责
  市政府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向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派出监事会、监事。市政府国资委对市政府负责,代表市政府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监事会(监事)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其主要职责:
  (一)检查企业贯彻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