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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县乡(镇)的中心镇和集镇要建立清扫保洁队伍,逐步配套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和建设垃圾中转站,及时清扫街道,定时收运垃圾,送往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城市近郊乡(镇)的环境卫生要与市区无缝对接、一体化管理。按照“村收集--乡(镇)转运--集中处理”的模式,自然村配置清扫保洁作业人员和设置垃圾收集房,行政村配备垃圾运输车辆,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暂时未建中转站的乡(镇),要尽快列入计划,抓紧时间建设。

  4、着力培育典型。在全面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同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按照“四化四改”的标准,培育一批示范点,以典型引路,有序推进文明乡村建设三年规划。

  每个县区培育1~3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培育1~2个示范村,每个村培育1~2个示范自然村庄。

  示范点要带头做到环境净化、村庄绿化、村容美化、路面硬化,通村有水泥路、通自然村有砂石路、农户门前有硬化过道,硬化路面“村村通、户户连”。积极推进“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工作,普及农户家庭手压井,具备条件的镇、村实行集中供水,安全饮水普及率达到100%;全面取缔露天粪坑,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以发展再生能源推动改厨改灶工作,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行住宅与圈舍分离,家畜家禽圈养舍饲,人畜分离。

  三、实施步骤

  “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从2008年11月上旬开始,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行动到2009年春节前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1月15日前)

  市、县区、乡镇分别制定切合实际的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分级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8年11月15日至2009年1月10日)

  全面推进落实“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各项任务,各县区、乡镇、村全面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八乱”,着重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开展植树绿化,着力培育示范典型。

  (三)检查考核阶段(2009年1月11日至20日)

  各县区、乡镇、村层层开展自查自评,市文明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考核,考核重点是千村百日行动开展成效和长效机制建设,同时,市、县区、乡镇以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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