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办〔2008〕64号)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全面启动文明乡村建设三年规划。现将《“清洁家园 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合肥市“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2009年春节前,在全市广泛开展“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全面启动文明乡村建设三年规划。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中心,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提升绿化美化水平为重点,以实施“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我市文明乡村建设,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塑造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合肥农村新面貌。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块为主、属地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乡镇、村为本辖区“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千村百日行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各级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响应,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共建绿色家园,共享发展成果。
3、坚持因地制宜、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农村实际,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分类指导,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
4、坚持夯实基础、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千村百日行动与文明乡村建设相结合,不断巩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