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强化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路面监管,采取坚决有效措施,严查严纠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酒后驾车、超速及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农用车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点段和危险路段的排查整治、原因剖析,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故发生;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根据旅客流量合理安排和调整车次,做到安全、文明、有序运送;要对各景点水上运输工具开展一次节前安全大检查,查船舶营运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查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查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及相关应急救援设备设施配备情况,杜绝发生水上交通事故。
2、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要以高层建筑物、车站、商场、歌舞厅、影剧院、网吧、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认真检查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制定了完善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从业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节日期间举办的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3、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监管。认真检查汽车、游船、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设施设备是否检验合格;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是否制定了安全防范措施;悬崖、急流、湖泊等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是否设置了安全防护装置和醒目的禁行标志。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旅游景区景点,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凡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对游客开放营业。
4、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认真检查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掘代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和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采煤行为;是否存在私自采购、储存和使用非法火工品行为;顶板管理和水害防治工作各项技术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瓦斯监测监控、产量监控和井下人员管理“三大系统” 运行是否正常;上岗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十关闭、十整顿”要求,有关部门是否已经对其实施了关闭和停产整顿措施。
5、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认真检查各类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档案,是否定期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及相关设施是否定期检验,齐全有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情况,是否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