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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晋城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5)负责晋城代表团成员在参会期间的食宿、交通、通讯、安全、往返机(车)票的订购等工作;

  (6)负责晋城代表团成员各种证件的制作和发放工作;

  (7)负责大会期间的新闻报道工作;

  (8)负责代表团的其它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综合组

  组  长:梁建刚 市招商局副局长

  副 组 长:贾敬学

  联 系 人:常瑞琪

  联系电话:0356-2022290    13133362585

  主要职责:

  (1)做好展位资料的收集、设计制作和布展工作;

  (2)负责招商项目的征集、对接、洽谈和签约工作;

  (3)会中以项目投资合作和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贸交流和洽谈活动;

  (4)负责晋城代表团在筹备和洽谈会期间各种文件、资料的印发工作;

  (5)负责参展成果的统计,及时报秘书长和第十七届乌洽会大会业务办统计组;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展位安排及参展经费

  为提高我市的参展效应,充分展示我市的新产品和优势项目,省政府分配我市6个展位,展位费5600元/个,布展费为3600元/个。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市场,减轻企业参会负担,这次参展经费采取政府补贴和企业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市代表团领导及工作人员费用由市政府财政统一负担,企业上网名录费、广告费、参展企业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企业自理,各县(市、区)参会人员费用由各县(市、区)自理。

  四、工作进度

  7月30日前,各企业向市经委报名。

  7月31日-8月20日,各参展企业根据“乌洽会”官方网站公布的参展企业名录和合作项目进行项目对接、参展商品准备和签约项目的报送。

  8月25日前,展品及商品运抵乌鲁木齐市。

  8月26日-31日,布展、检查布展情况。

  9月1日-5日,参加乌洽会。

  9月6日,返程。

  五、工作要求

  组团参加乌洽会是我市今年对外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的一次重大活动,关系我市经济的发展和形象。为此,特提出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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