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不间断地推出一批具备一定条件、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积极引导其开展创建工作,包括加强对企业争创名牌工作的前期辅导,帮助企业制定名牌创建方案,完善基础管理,加大对名牌的宣传力度等,并引导企业加强形象策划、文化培育、质量标准体系认证,夯实创品牌基础。充分利用财政、税务、信贷、外汇等杠杆作用,对被确认为中国名牌和省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支持。对现有中国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企业,在进一步发展规模优势、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积极争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申请注册境外商标,并与国际一流品牌包装推介机构合作,全面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国际知名度,全力打响潍坊工业强势品牌。
三、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保障措施
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全市工业二次创业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找准工作着力点,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凝聚整体合力。
(一)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健全完善以政府重点支持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招商引资为主要手段,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今后政府将重点对高新技术产业培育、重点企业快速发展、建设节约型社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给予支持,发挥好导向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和决策主体意识,发挥好企业投资主体作用,通过招商引资、资本运营、参股控股等,努力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和境外资金投入到企业技术进步当中;通过提高自身素质、搞好企业上市,更大规模地从资本市场和金融机构获取资金支持。大力推进银企联合,搞好双向对接,年内市县两级要普遍建立起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重点地建立风险投资基金,确保企业技术进步对资金的需求。
(二)全面落实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发〔1997〕37号文件,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引进《
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或《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的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积极争取国家商务部机电产品进口补贴、省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节能减排国债补助等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切实落实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所得税前抵扣政策。为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市财政每年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5000万元,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各县市区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三)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实施。围绕培育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规划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并按照“竣工投产一批、开工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的要求组织实施。每年筛选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启动,采取向社会发布、向金融机构等部门推介的方式,引导资金、土地等要素向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市里的优惠政策也要向重点项目倾斜,加快实施。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省产业发展规划,市经贸委制定了《新特优工程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指导意见》(附后),提出了24个重点行业今后一个时期技术改造的方向、重点和目标,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加以细化,认真贯彻落实,真正把技术改造投资引导到新特优工程重点项目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