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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潍政发〔200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意见》(鲁政发〔2008〕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明确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意见》要求,把实施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技术改造工作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益为目标,指导和督促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全力做好“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产品、新花色、新品种,发展特色产业、特色产品,普遍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新特优三篇文章,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到2012年主要任务目标是:

  1、技改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70%以上;

  2、重点工业企业装备居国内先进水平的占比达到80%,其中国际先进水平达到40%;

  3、力争50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过10亿元,其中2家过200亿元、1家过500亿元,新增中国名牌、驰名商标6个以上;

  4、各级技术中心达到160家,其中国家级8家、省级35家、市级117家;

  5、高新技术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超过35%;

  6、节能减排在完成“十一五”目标基础上取得新进展。

  二、推进工业发展新特优工程的重点

  根据我市产业基础、技术水平和市场需求,强化对重点领域、主导产品和关键环节创新改造,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工业经济发展水平。

  (一)围绕增强工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大力实施高新技术赶超战略,全面加强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增强工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一是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全市优先扶持的13个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以产业提升和培强做大为目标,着力打造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拥有技术标准、居行业领先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突出抓好“五个一批”,即以瑞森华光、中微光电子为代表的一批光电子企业,以歌尔声学、共达电讯为代表的一批电声器件企业,以华光照排为代表的一批软件企业,以潍柴动力、豪迈科技为代表的一批装备制造企业,以汶瑞机械、瑞斯科技等为代表的一批节能环保和新材料企业。完善企业发展规划,全力推进战略合作,加快技术改造,加强技术创新,努力在关键领域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产业膨胀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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