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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寒潮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灾害

等级

Ⅳ级、Ⅲ级灾害事件

Ⅱ级 重大事件

I级特别重大事件

寒潮蓝色、黄色预警信号

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寒潮红色预警信号

民政部门

采取防寒措施,避寒场所开放

采取应急预案进行防寒保障,尤其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

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城管部门

对树木、花卉等采取防寒措施

加强对各公园对防御树木、花卉等防寒工作

对市政园林树木、花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措施

农林渔业部门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做好防寒措施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

 

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加暖、加盖和防大风措施。部分作物可以提前收获上市

卫生部门

采取措施,宣传寒潮可能对市民健康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做好寒潮所引发的疾病救治工作

各级政府

启动响应预案,组织实施区内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组织实施本辖区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宣传媒体

通过宣传媒体各种手段,及时传播气象局发布的寒潮预警信号,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寒潮灾害防护

市民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寒潮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注意添衣保暖

年老体弱者、儿童、患有呼吸道疾病、关节炎、胃溃疡、心脑血管疾病者注意预防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寒潮信息,并通知该区住户做好防寒工作,并提示居民注意取暖设施的用电、用气安全


  大风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灾害等级

Ⅳ级、Ⅲ级灾害事件

Ⅱ级 重大事件

I级特别重大事件

大风蓝色、黄色预警信号

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城管部门

提醒有关单位对设置的露天广告牌采取加固措施

对露天广告牌及公共服务设施、树木等的安全性进行巡查,并采取加固措施

安排专人对露天广告牌及公共服务设施、树木的安全性进行排查,并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电力、通信部门

监控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确保安全;及时抢修损毁线路

对于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进行严密监控,并事先进行加固;及时抢修损毁线路

农林渔业部门

提醒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林场等做好防风、防火准备

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一定的防风、防火措施

 

农业、水产业、畜牧业、林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风、防火措施。

卫生部门

采取措施,宣传大风可能对市民健康的不利影响及对策

做好大风所引发的疾病救治工作

各级政府

启动响应预案,组织实施区内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组织实施区本辖区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宣传媒体

通过宣传媒体各种手段,及时传播气象局发布的大风预警信号,提示社会公众做好大风灾害防护

市民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各类大风预警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

尽量不要出门,不要在广告牌、架空电线电缆、树木下躲避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大风预警信息,并通知该区住户做好防风工作,并提示居民注意安全


  高温灾害的部门联动和社会响应:

灾害等级

Ⅳ级、Ⅲ级灾害事件

Ⅱ级 重大事件

Ⅰ级特别重大事件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公安部门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自燃、爆胎等引发的交通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注意因电器超负荷引起火灾的危险,告诫市民注意防火

负责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地的治安救助工作

教育部门

各学校做好学生防暑降温工作

停止举行户外活动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停课,已到校学生和入园儿童应派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建设部门

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防暑措施,防止发生人员中暑

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

建议建设单位停止户外、高空作业

城管部门

加强各市政公园植物防暑防晒保护措施

户外作业人员应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合理调配工作时间

农林渔业部门

对畜、禽以及种植、养殖物采取防高温保护措施

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和养殖业的影响

加强对农林、水产、畜牧业防暑防晒应对措施指导

水利部门

采取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采取紧急措施保障生产和生活用水

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民政部门

通知各社区做好高温预防工作,注意防暑降温,对贫困户、五保户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加强避暑、收容场所管理,采取必要措施防暑降温

 

采取紧急措施,对中暑人员随时救治

卫生部门

宣传中暑救治常识,督促并指导有关单位落实防暑降温卫生保障措施

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和儿童)因中暑引发其他疾病的防护措施

各大医院、社康中心采取紧急措施,应对可能大量增加的中暑或类似病患者

交通部门

对各交通物流企业、单位加强指导和组织,采取防暑降温包括措施

提示道路作业单位,合理安排户外作业;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应采取防护措施

停止户外、道路路面作业

旅游部门

对旅游景点、饭店和旅行社加强监管,督促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采取措施,建议某些户外旅游项目暂时停止开放

关闭户外旅游场所

电力部门

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故障

采取错峰用电措施,保障用电供给和安全

劳动保障部门

加强劳动安全监察,查处高温下不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强行工作的企业

在高温时段根据情况发出停工建议

部分行业停工停产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加强对市场生产、流通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防晒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

安监部门

监督各成员单位,加强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管理

各级政府

及时了解高温信息,作好区内防暑降温、防病、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启动相应预案,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防御、救援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配合民政部门,积极救助困难户、老弱人员;在辖区内广泛宣传防高温中暑常识

宣传媒体

通过宣传媒体各种手段,及时传播气象局发布的高温预警信号,提示社会公众做好高温灾害防护。

市民

注意收听、收看媒体传播的高温天气预警信息;

中午前后避免户外活动

调整作息,注意饮食调节,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停止户外活动

社区

及时收听有关高温信息,并通知本区住户做好防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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