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信息化方面。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大力发展八大产业集群和四大特色服务业,突出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管理营销和商品流通网络化,加快信用体系、安全认证、标准体系、在线支付和现代物流体系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重点加强用信息化提升煤化工、水泥等重化工工业,培育数控机床、电子产品、纺织服装等行业新产品开发与创新能力。力争到 2010 年,传统产业主要企业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成与生产、经营、服务、研发、管理密切结合的内部网络,并建立企业网站。
(五)社区信息化方面。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全方位的社区电子政务、网上社区事务管理、社区信息服务系统和社区家庭智能化建设等信息平台,通过与用户终端进行网络互联,推进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社区娱乐、网上购物、社区教育等方面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化体系建设。力争到 2010年,全市 l00%的社区实现光纤接入,社区内 80%以上的家庭实现宽带上网。
(六)“平安枣庄”信息化方面。建立城市管理监控系统平台,逐步实现全市重点公共场所、旅游景点、酒店等重点部位的安全视频监控;建立城市应急指挥联动系统、车辆 GPS 定位系统和网上身份验证系统,努力构建平安厂区、平安社区、平安街道和平安村庄,提升公安管理和城市综合治安管理水平。力争到 2010 年,实现所有区(市)公安(分)局、所有城区派出所、50%以上的乡镇街道派出所联网;区(市)和乡镇党政机关、交通要道、所有星级以上宾馆、商场、集贸市场、超市、车站、旅游风景区、娱乐场所、网吧等要害地点和治安复杂区域的监控系统建设覆盖率达到100%,50%的乡镇、30%的村庄要完成监控系统建设。
(七)培植发展信息产业方面。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贷款贴息、土地使用、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经省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符合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的软件开发企业和信息服务企业及其产品,可以享受规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将市内信息产业企业的优秀产品列入政府推荐采购目录;政府机构、通信运营商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应用系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市内信息产业企业承担。信息工程相应资质要求,应坚持必备、适用的原则,不盲目追求高等级资质,为本地企业参与信息化工程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八)加快服务业信息化方面。围绕推动沿运物流、专业市场等四大特色服务业发展,凭借通信、广电、互联网等信息化服务平台,促进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搭建跨行业的公共信息平台,促进我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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