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8]8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枣庄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一)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超出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区(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需要枣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指挥
(一)组织体系。
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各区 (市)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分别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局长及各区(市)区(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煤炭局、山东煤监局鲁南分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枣庄供电公司、市直其他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和需要临时增加)负责人组成。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
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部门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鲁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山东省非煤矿山鲁南应急救援中心、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