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2008]8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
《枣庄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枣庄市迎全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展示我市改革发展成果,为迎接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环境,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紧紧围绕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精心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启动一批重点整治项目,建设一批便民服务设施,打造一批人居环境亮点,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地方特色,以整洁优美的城乡面貌展示枣庄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设在我市的全运会比赛场馆和接待代表团的宾馆、饭店周边500米区域;
(二)市域内客运铁路、高速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城市主干道沿线,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边500米区域;
(三)城市公园、广场、主要商业街区、历史文化街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及附近村镇。
三、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集中整治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环境。
1.彻底清除比赛场馆和接待场所周边地区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现象,取缔露天烧烤,严格控制建筑工地扬尘。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建委、市体育局。
2.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养护管理,搞好道路改造和建设,合理设置交通设施,施划交通标线,配套建设停车场,合理划定停车位,做好赛时开设临时停车场所的准备。科学制定车辆通行和人流疏散方案,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对区域内建筑立面、园林绿地、广告牌匾、灯光夜景进行统一规划设计,集中整治。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