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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市区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六)对未按规定使用融雪剂的,责令改正,并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52条第2项、第3项、第4项规定,处以罚款。对拒不缴纳罚款的,由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七)对拒签或不认真履行清运冰雪责任状的责任单位,由监察局追究领导责任,新闻媒体曝光。
  (八)责任单位清雪过程中,损坏市政设施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因设施损坏造成的事故,由责任单位自行负责。
  (九)对妨碍清运冰雪工作,殴打、谩骂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六、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清运冰雪工作,成立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并设立相应组织机构。
  (一)市清运冰雪指挥部。
  总 指 挥:李海涛  市长
  副总指挥:张书滨  副市长
       任常智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综合考核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应急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精神文明办、市双拥办、市爱卫办、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市环卫作业集团、哈铁驻佳办事处、佳木斯日报社。
  市清运冰雪指挥部下设督办检查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和签状责任推进办公室。
  1、督办检查办公室。
  由市纪检委牵头。
  主 任:任常智 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沙云峰 市监察局副局长
      王明功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岳 利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大平 市城管执法局纪检委书记
      谷庆波 市委综合考核办副主任
      王金旭 市爱卫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综合考核办公室、市监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各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房产局、市建设局、市环卫作业集团。
  督办检查办公室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办负责。
  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对不按《佳木斯市市区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不听指挥、顶着不办、清雪不力的责任单位进行督查督办、媒体曝光,对责任人进行查处,追究领导党、政纪责任;负责协调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负责组织清运冰雪检查团(由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老干部组成),对市区清运冰雪工作进行检查、评比;负责采取聘请义务监督员、接受群众举报、受理“12319”投诉等方式,监督和了解全市清运冰雪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对正面典型进行表扬,对反面典型进行曝光;
  2、综合协调办公室。
  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
  主 任:白耀光  市城管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李若冰  东风区政府区长
      刘维国  前进区区政府区长
      高 芳  向阳区政府区长
      赫贵涛  郊区政府区长
      周政治  环卫作业集团总经理
      余瀚雪  市财政局总经济师
      李大林  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王东明  房产局副局长
      王 甲  交通局副局长
      高 光  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爱卫办、市文化局、市建设局、市房产局、市环卫作业集团。
  成员单位要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清运冰雪期间与原单位脱钩,到市清运冰雪指挥部集中统一办公。日常协调、联络工作由城管执法局环卫办负责。
  主要工作职能:发挥综合、协调、服务作用,对责任单位、商家业户等的清运冰雪工作进行催促、督办;对不及时清运冰雪的商家业户及责任单位立即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强化督促清运冰雪工作;及时制发《清运冰雪简报》,呈报市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表扬先进,教育、促进清运冰雪工作完成较差的单位和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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