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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市区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市区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3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市区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业经二○○八年十月十六日市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七日

  佳木斯市市区2008年冬季至2009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认真做好市区清运冰雪工作,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和交通秩序畅通,保障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民动员、责任义务清雪为原则,提倡有偿清运冰雪,以人机结合、专业化作业为主,通过科学化组织、制度化管理、社会化参与、市场化运作,完成好清运冰雪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实行分块包干责任制(按已划分的责任区、段落实)。市区清运冰雪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按条(街路、桥梁)、块(公园、广场、市场、建筑工地)、点(居民小区)划分,分别由各区政府、环卫作业集团、市交通局、市房产局7个部门负责,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是清雪责任区域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好组织落实。
  市清运冰雪指挥部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区的清运冰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各区的监督、检查、考核由各区政府负责。
  各区政府、市交通局、建设局、环卫作业集团及房产局直接实施对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分配的路段、公园、桥梁、广场、居民小区、市场、建筑工地的清运冰雪工作。
  (二)清运冰雪范围。市区清运冰雪(包括街路、公园、桥梁、广场、市场、建筑工地、小区庭院)总面积为1719万平方米。(其中:四个区政府1559万平方米,环卫作业集团101万平方米,交通局26万平方米,建设局23万平方米,省高路局10万平方米)责任划分如下:
  1、各区政府和环卫作业集团是辖区内清雪工作的组织领导者和实施者,负责辖区内清雪工作的宣传、动员、组织、监督、检查、领导工作,部分主次街路、区街巷道、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庭院和小区通道以及佳铁办事处管辖区域内的清运冰雪工作。
  各区政府区域划分及负责的街路、面积分布情况:
  (1)东风区政府:东至乌苏里江街,南至同三收费站,西至安庆路西墙(向北延至杏林路西墙),北至松花江水面。清雪面积为409.5万平方米,主干道5条38万平方米,次干道31条41万平方米,巷道庭院330.5万平方米,占市区清雪总面积的23.9%。
  (2)前进区政府:东至安庆路西墙,南至同三收费站,西至中山街西墙,北至松花江水面。总面积327.7万平方米,主干道10条53万平方米,次干道38条49万平方米,巷道、庭院面积225.7万平方米,占市区清运冰雪总面积的19.1%。
  (3)向阳区政府:东至中山街西墙,西至红旗街友谊转盘北路边石以南路段西墙(光复路南墙根向西延伸至万新街东墙以南),南至同三公路,北至松花江水面。总面积423.5万平方米,主干道9条41万平方米,次干道40条40万平方米,巷道、庭院342.5万平方米。占市区清运冰雪总面积的24.6%。
  (4)郊区政府:东起红旗路友谊转盘以北东墙、向北延伸至松花江大桥西桥头,南至光复路南墙(向西至万新街东墙以西),西至西出口收费站(南北至延伸村屯南北界),北至松花江大桥南桥头。总面积398.3万平方米,主干道4条46.6万平方米,次干道10条10.4万平方米,巷道、庭院341.3万平方米。占市区清雪总面积的23.1%。
  以上各区政府同时承担市清运冰雪指挥部交办的本辖区内清运冰雪的临时应急任务。
  2、环卫作业集团应充分利用专业化清雪设备,中雪(含中雪)以上时,在符合机械作业条件时,利用机械设备先行打通全市主次干道,保证生产、生活、交通正常运行,责任单位负责归堆外运,达到清运标准。同时负责长安路(乌苏里江街至浦东街)、学府街(站前路至同三公路)、胜利路(中山街至红旗街)、红旗街(友谊转盘至胜利路)、近江路(中山街至解放路)、德祥街(沿江路至桥北街)、步行街(西林路至长安路)、东安路、西安路、勤政路和5个桥区(西林桥、长安桥、中山桥、安庆桥、光复桥)总面积101万平方米的清运任务,占市区清雪总面积的5.9%。同时承担市清运冰雪指挥部交办的临时应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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