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城乡预防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地震安全能力。做好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开展以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作为区域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工作。开展重要工程、特殊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的震害预测,重点提高市区、重大项目工程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抗震能力。加强地震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监督。各级政府项目审批部门,要把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批、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评价或者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项目,不予立项或办理相关审批验收手续。从2009年开始,在市区及汤原、桦南、桦川开展城市地震小区划和地震灾害预测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的抗震设防依据。逐步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编制“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地震、建设部门按着职能分工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作,提高农村地区的防震抗震能力。
(三)进一步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完善地震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我市各级政府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加强各级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各级政府、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预案检查与培训制度。在人口密集地方,如学校、医院、工厂、社区等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指挥中心技术系统建设,完成防震减灾基础数据库建设,增强我市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地震与其他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与共享平台,为及时紧急处置地震突发事件提供技术和指挥平台,为社会提供震情,灾情服务,确保政务指挥系统畅通。
(四)完善地震救援救助体系。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及预备役部队以及交通、卫生、建设、电力、通讯、水利等各方面救援救助资源作用,建立健全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发展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壮大地震灾害救援力量。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及必要的救助装备储备体系。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将城市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发展规划,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五)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素质。强化各级政府的防震减灾意识,建立地震、宣传和教育部门、新闻媒体及社会团体的协作机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加强对普通民众特别是对中小学生教育,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利用多种途径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下农村,即“三进一下”工程。编制防震减灾宣传图片、资料,以发放、赠送宣传资料,开展科普讲座,播放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各乡镇、社区、学校进行巡回宣传。在市区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在各县(市)建立1-2所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示范学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保证宣传教育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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