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防震减灾规划(2008-2020年)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防震减灾规划(200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佳木斯市防震减灾规划(2008-2020年)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任。加快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佳木斯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提高我市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地震安全保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规划》、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黑政发〔2008〕66号)精神,结合《佳木斯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08年-2020年,以近五年为重点。
本规划作为指导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确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并指导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防震减灾发展规划。
一、形势与现状
(一)地震形势。
我市地处依舒断裂带北段,境内还有勃力神树断裂、敦密断裂、黑龙江断裂,市区及汤原、桦南、桦川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其它县(市)地震基本烈度为五度,存在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是我省的重点监视防御区。2000年-2007年发生2.0级以上地震159次,其中2007年4月同江以北俄罗斯境内发生4.5级地震,我市同江、抚远一带震感强烈。研究分析表明:我省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较往年有增强趋势,今后一个时期受东北地震活动增强趋势的影响,地震形势更加复杂和严峻。
未来10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密度加大,高层建筑、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容易引起地震次生灾害工程不断增加。面临复杂严峻的震情形势,防震减灾工作任务繁重,迅速提高我市防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的要求十分迫切。
(二)工作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