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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六)加快地震台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改造,全面提升我市地震监测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地震台数字化改造、抚远县数字测震台建设,保证台站正常运转,数据连续可靠。加快区域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步伐,加大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台网密度,增加汤原、桦川、桦南三县监测台点,整合优化周边地震台站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区域地震监测网络。各级政府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当事先征求地震部门意见。因擅自建设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影响和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七)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地震应急能力。各级政府要制定、修订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职责明确、决策科学、信息畅通、协调有序;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的检查和落实,建立地震应急检查与培训、演练制度,实现“协调应对,快速反应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指挥提供技术保障;要继续抓好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伍和地震应急救援队的建设,补充救援队训练经费和急需的应急救援装备,开展适合城区、企业、农村特点的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要建立志愿者队伍,组织和动员社会救助力量,构建社会救援保障体系。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门的成员单位,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责任制度,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责任人,保障高效有序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地震等部门要结合城市规划,在公园、绿地、广场、社区空地建立地震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完善各种生存避险的设施和物资储备。
  (八)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各县(市)区要继续推进地震宏观异常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期临震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作用。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内的每个乡(镇)要配齐兼职防震减灾助理员,每个村都要有地震灾害速报员和地震知识宣传员,切实做到人员、任务、管理三到位,形成完整的“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各级政府要将群测群防工作经费和“三网一员”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稳定群测群防队伍。各级地震部门要强化震情观念,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制定地震短期临震跟踪方案,提高捕捉前兆信息能力,加强分析会商,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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