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优化政务环境、促进干部勤廉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为抓手,抓好机关效能八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进系统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提高机关效能。要简化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肃查处不认真、不及时履行职责和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对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不断深化效能建设。
六、推进改革创新,拓展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着力解决系统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工作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的与时俱进。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探索干部任用票决制、定期民主推荐干部制和干部工作民意调查制,不断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和差额选举的力度,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正常化、制度化程度。加强干部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完善科学合理、群众参与、符合交通实际的年度考核办法和全面考察的办法,将廉政情况列为考核的基本评价指标,健全考核结果反馈和向同级纪委通报制度;探索领导干部任期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回避和交流等制度,对人事、计财、运输市场和建设市场管理等敏感岗位的人员,以及长期在同一职务岗位连续任职的人员,实行定期交流。
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监督机制,在全面贯彻落实现有规定的基础上,研究建立“一把手”选人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逐步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解决选人用人中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规范和监督。逐步完善网上审批系统。继续清理和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健全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管理机制,纠正和查处违反《
行政许可法》的行为。
(三)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
认真抓好市政府、省厅已出台的资金、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力度,建立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构建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局属单位所有政府性资金要统一进入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实施监管,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
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交通资源的配置机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国家《
招标投标法》和将出台的《实施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范,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招标的监管,优化评标办法,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制度,遏制严重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的“串标”、“围标”等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客运线路招投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