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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08〕7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密切协调配合,确保顺利平稳推进。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导和带动作用,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工作方案

  一、我市国有资产分布及监管情况

  (一)全市国有资产的分布情况。

  截至2007年底,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有3331户,资产总额9268.6亿元,所有者权益3341.6亿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12.4亿元,利润总额138.6亿元。其中,市属国有企业2781户(主要集中在65家集团公司),资产总额8728.8亿元,所有者权益3178.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506.6亿元,利润总额136.1亿元。

  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单位是19家工业集团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所属企业共1012户),资产总额2431.1亿元,所有者权益719.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955.1亿元,利润总额60.0亿元,分别占市属国有企业的27.85% 、22.65%、55.75%和44.09%;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6.4%;净资产收益率为6.4%。

  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市国资委委托其他部门和机构监管企业(共1769户企业,主要分布在45个集团公司)资产总额6297.7亿元,所有者权益2458.4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551.5亿元,利润总额76.1亿元,分别占市属国有企业的72.15% 、77.35%、44.25%和55.9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3.5%;净资产收益率为2.4%。

  (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2004年6月,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市国资委,明确了市国资委对市人民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职责,并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直接监管和委托监管两种监管方式。4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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