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要求的数码照片(详见附件6)。
对审验合格并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发放IC卡从业资格证。
(二)IC卡从业资格证有效期满或者污损需换发的,由申请人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详见交通部《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附件6),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交回旧证。原发证机关需在受理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发放新证。
(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在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内变更服务单位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IC卡从业资格证信息变更手续。
新服务单位超出原发证机关所辖行政区域的,原发证机关核准申请后,发放同意转籍通知书并将其申请通过省运政信息系统发往申请人新服务单位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并封存纸质档案交申请人,申请人凭同意转籍通知书和已封存的纸质档案到新服务单位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办理IC卡从业资格证信息变更手续。
(四)IC卡从业资格证遗失的,持有人须在地级以上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换发、补发、变更登记表》,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原发证机关应当在受理其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
(五)IC卡从业资格证注销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旧证,并向持有人出具回执。
五、进站记录卡及进站管理系统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通过IC卡道路运输证和省运政信息系统进站管理系统(下称进站管理系统)实现班车进站及安全监管,在外省籍车辆未使用IC卡道路运输证前,由广东省临时为其发放进站记录卡记录进站数据,进站数据将作为企业考核和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
(二)在广东省客运站场经营的外省籍营运班车经营者在首次入站或者入站后变更车辆经营的,应当向广东省的始发站场提交符合要求的以下车辆资料,申领进站记录卡:
1.符合要求的车辆照片(标准见附件4);
2.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3.客运标志牌复印件;
4.行驶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车属单位公章。
站场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省运政信息系统专用客户端中录入数据,并提交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在收到审核通过的提示后,到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进站记录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