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关于厦门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㈠市财政拨款;

  ㈡区、镇(街)财政拨款;

  ㈢社会各界捐款。

  五、出版物供应

  ㈠图书来源。一是鼓励厦门市的出版社积极参与农家书屋建设,计划通过磋商,以半赠送形式用最优惠的价格提供适合农家书屋的图书;二是向厦门批发商邀标采购适合农家书屋的图书;三是社会各界捐书。

  ㈡电子音像制品来源。计划通过半赠送形式用最优惠价格,邀请经销商向农家书屋提供合适电子音像制品。

  ㈢报刊来源。一是由宣传部门提供部分党报党刊;二是向邮政部门征订部分报刊。

  ㈣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按照农家书屋出版物推荐目录向农家书屋捐书,捐赠的书籍由市、区农家书屋建设部门会同组织单位做好配送。

  六、建设标准

  ㈠农家书屋应选择在农户相对集中、文化氛围比较浓厚、方便村民借阅的地点设立,可优先选在村部(党员活动室)、村文化活动中心(俱乐部、文化室、文化大院)。

  ㈡农家书屋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要有相应的书架、书桌、座椅等图书摆放和阅读设施,要有完善的图书馆管理制度。

  ㈢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每个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5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80种(张),同时配备党报、农业类报纸各1份以及5种农业科技类期刊。

  ㈣人口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每个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000册,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张),同时配备党报、农业类报纸各1份以及5种农业科技类期刊。

  ㈤出版物品种以农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留得住为原则,包括农村适用政治法律类读物、农村实用技术及科普读物、医疗卫生保健及生活类读物、文学艺术类读物、文化教育类读物、农村学生课外读物等。要严防不良出版物进入农家书屋。

  ㈥每个农家书屋要有一名具有基本图书管理知识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优先考虑由村文化协管员担任,也可由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伍军人、原村干部和“文化中心户”等合适人选担任。

  七、建设细则

  根据我市农村图书室的现状,“农家书屋”建设具体分为三类:

  ㈠新建类。行政村现有的图书存量为零的,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闽政办〔2008〕92号文件制定的标准配送图书。各区、镇(街)对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要配送图书800册,对人口1000人以下的行政村要配送图书500册。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