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情况通报
(厦府办〔2008〕2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妇儿工委、民政局、卫生局、计生委:

  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人口缺陷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完成省政府要求的2008年婚检率达到80%的目标,10月21日至22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晓波带队,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领导组成的市督导组,深入思明区、海沧区、同安区和集美区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督导工作。督导情况经报告分管裴副市长并报刘市长,市领导对此十分重视,刘市长对此专门做出批示:“讲清好处、改进服务、方便婚检、宣传引导、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刘市长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区婚检工作基本情况

  (一)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已基本完成“婚前保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的建设。今年7月31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2008年厦门市第二季度婚检工作情况通报》后,各区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截止2008年9月,湖里区和翔安区婚检率保持超过80%的目标;集美区婚检率87.57%;海沧区和同安区婚检率分别从2008年第二季度36.68%和29.98%提高到2008年9月当月的89.32%和64.59%。思明区婚检率仍然在9.3%。目前,思明区“婚前保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站尚处于装修施工中。

  (二)一站式服务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有的区民政、卫生和计生三家单位职责还不够明确、相互间的合作不够协调,婚姻登记中心的窗口形象一体化,宣传告示一体化,服务规范一体化的管理还需加强。二是有的区一站式服务流程设计不够合理。婚姻登记处应将婚前保健与婚姻登记流程巧妙结合,在新人进行婚姻登记初审时,就为其做好优生咨询和婚前保健咨询,并宣传引导新人进行免费体检。三是有的区一站式服务场地格局和氛围还不够理想。婚姻登记中心与妇幼保健院空间分割不够合理,容易让新人产生了“走进医院办理婚姻登记”的误解。湖里区婚姻登记中心虽与妇幼保健院设置在一起,但却相对独立,既实现了资源共享,减轻政府投入,又做到真正让新人感受到走进了婚姻登记中心的同时享受了婚前保健,值得推广借鉴。

  (三)思明区婚检工作的形势最为严峻,目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婚前保健和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没有完成,婚检机构与婚姻登记处相隔甚远,且较偏僻,当事人不方便;二是该区的免费婚检只对户籍在本区的当事人,如当事人有一方是区外户籍,只有一方可享受免费优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